关于关税税收优惠的说法,正确的有哪几个

2024-05-19 21:25

1. 关于关税税收优惠的说法,正确的有哪几个

关于关税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BCE)。
a.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首先应按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算
b.进口货物关税的完税价格不包含关税
c.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免征关税
d."cfr"的含义是到岸价格的价格术语简称
e."cif"的含义是"成本加运费、保险费"的价格术语简称,又称"到岸价格"

关于关税税收优惠的说法,正确的有哪几个

2. 与进出口有关的主要税收优惠有哪些

1、有出口经营权的各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除了国家规定的若干种货物和禁止出口的货物之外,可以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之后,持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2、下列企业的货物特准退还或者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企业在国内采购,运出境外,作为在境外投资者货物;
(3)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4)外轮供应公司、**运输公司销售给外轮、**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5)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货物;
(6)保税区内的企业从区外国内购进货物,用于出口或者加工之后出口的;
(7)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由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标者的机电产品;
(8)经过国务院批准承设立、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外合资商业企业收购自营出口的国产货物;
(9)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且持普通发票的特殊货物,如抽纱、工艺品、渔具、山货、纸制品等。
3、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具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卷烟;
(5)军用品;
(6)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的货物。上述免税的货物不能办理出口退税。
4、下列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增值税、关税:
(1)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之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国家另有规定除外)、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
(2)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设备;
(3)国家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在合理数量范围之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研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研或者教学的;
(4)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质和设备;
(5)符合国家规定的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5、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在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方面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物资,可以免税。
(2)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可以免税。
(3)区内企业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可以保税。
6、外国民间团体、企业、友好人士和华侨、香港居民和台湾、澳门同胞向中国境内受灾地区捐赠的救灾物资,在进口的时候可以享受一定的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待遇。
7、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取得的业务收入,不征营业税。
8、新办的对外贸易企业,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9、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护建产品出口企业,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
10、外商投资举办产品出口企业,在按照税法规定减征、免征所得税期满之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百分之七十以上,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或者百分之十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1、在保税区内从事加工出口业务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关于关税税收优惠的说法,正确的有哪几

关于关税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BCE)。
a.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首先应按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算

b.进口货物关税的完税价格不包含关税

c.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免征关税

d."cfr"的含义是到岸价格的价格术语简称

e."cif"的含义是"成本加运费、保险费"的价格术语简称,又称"到岸价格"

关于关税税收优惠的说法,正确的有哪几

4. 普通关税和优惠关税主要适用于

1, 普通关税,又称一般关税,是指对与本国没有签署贸易或经济互惠等友好协定的国家和地区原产的货物征收的非优惠关税。普通税率是进口正税税率中最高的税率,它高于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目前仅有个别国家对极少数国家的出口商品实行这种税率,大多数只是将其作为其他优惠税率减税的基础。 最惠国关税是适用于WTO成员间及与该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商品的关税。最惠国税率比普通税率低,但高于特惠关税税率。因此,最惠国税通常称为正常关税。      2, 特惠关税,简称特惠税,是指进口国对从特定国家或地区进口的 全部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特惠税率一般为零,低于最惠国税率和协定税率。特惠税有的是互惠的,有的是非互惠的。      3, 普遍优惠税,简称普惠税,是由发达国家单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关税优惠待遇,依照给惠国的普惠制方案,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给予部分原产于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成品减免税。目前普惠制项下的出口产品关税平均比最惠国税率低约三分之一,因此普惠制产地证被称为“绿色黄金”(证书为绿色)。最不发达国家享受特别优惠待遇的产品范围更广,其税率削减的幅度更大。

5. 特定优惠关税又称优惠税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特惠关税是指一国对来自有特殊关系国家的进口商品规定特别优惠税率的关税。这种优惠待遇通常不得根据最惠国待遇给予任何第三国。特惠关税制度通常实行于宗主国与殖民地、自治领地之间或帝国主义大国与它的附属国之间的商品贸易,其目的是保证宗主国在附属国的工业品市场上占优势。特惠关税最早见于1897年加拿大开始对英国采取关税减征办法;1907年正式制定三栏税则,其中一栏是特惠税率,其税率最低,专门适用于英国,比一般税率约低1/3。以后澳大利亚等英属殖民地相继推行。1932年渥太华会议制定的英帝国特惠制,适用于英国与其所属殖民地之间,后因改为联邦制,称之为“英联邦特惠制”。美国在1975年签署了对137个国家和地区的2724种商品可免税进口的关税特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特别优惠关税》
第十三条 海关有证据证明进口货物有规避本办法嫌疑的,该进口货物不得享受特别优惠关税待遇。
第十四条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按照海关的申报规定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明适用特惠税率,并且同时提交下列单证,海关总署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并且在有效期内的原产地证书(格式见附件1)或者原产地声明(格式见附件2);
(二)货物的商业发票;
(三)货物的全程运输单证。
货物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运输至中国境内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海关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
海关已经通过相关信息交换系统接收受惠国原产地证书、证明文件电子数据的,对于该受惠国的原产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无需提交相应的纸本单证。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本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述运输单证可以满足直接运输相关规定的,也无需提交本条第二款所述证明文件。

特定优惠关税又称优惠税是指什么?

6. 特定优惠关税又称优惠税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特惠关税是指一国对来自有特殊关系国家的进口商品规定特别优惠税率的关税。这种优惠待遇通常不得根据最惠国待遇给予任何第三国。特惠关税制度通常实行于宗主国与殖民地、自治领地之间或帝国主义大国与它的附属国之间的商品贸易,其目的是保证宗主国在附属国的工业品市场上占优势。特惠关税最早见于1897年加拿大开始对英国采取关税减征办法;1907年正式制定三栏税则,其中一栏是特惠税率,其税率最低,专门适用于英国,比一般税率约低1/3。以后澳大利亚等英属殖民地相继推行。1932年渥太华会议制定的英帝国特惠制,适用于英国与其所属殖民地之间,后因改为联邦制,称之为“英联邦特惠制”。美国在1975年签署了对137个国家和地区的2724种商品可免税进口的关税特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特别优惠关税》第十三条 海关有证据证明进口货物有规避本办法嫌疑的,该进口货物不得享受特别优惠关税待遇。第十四条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按照海关的申报规定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明适用特惠税率,并且同时提交下列单证,海关总署另有规定的除外:(一)符合本办法规定,并且在有效期内的原产地证书(格式见附件1)或者原产地声明(格式见附件2);(二)货物的商业发票;(三)货物的全程运输单证。货物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运输至中国境内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海关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海关已经通过相关信息交换系统接收受惠国原产地证书、证明文件电子数据的,对于该受惠国的原产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无需提交相应的纸本单证。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本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述运输单证可以满足直接运输相关规定的,也无需提交本条第二款所述证明文件。

7. 《国家税收》我国关税的政策原则是什么?

  1、《国家税收》我国关税的政策原则是关税保护原则。

  2、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 商所征收的税收。1985年3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其中第五章为《关税》。2003年11月,国务院根据海关法重新新修订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作为具体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3、关税保护原则又称为关税减让原则,是指仅允许“以关税作为保护手段”,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一切非关税措施,现在实行的数量限制等非关税措施都要逐步转化为关税保护,然后,成员国之间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关税减让谈判,逐步降低关税。
  关税保护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及其法律体系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以下两层意思:首先,各成员方可以把关税作为保护本国工业的合法手段,一般应禁止、取消或限制各种非关税措施;其次,在肯定关税保护作用的前提下,各国应通过多边贸易谈判来削减关税,以促进贸易自由化。

《国家税收》我国关税的政策原则是什么?

8. 优惠关税的两种关税区别

普通关税是指一国政府对与本国未签署友好协定、贸易协定、经济互助协定的国家(地区)所征收的关税。其税率高于优惠税率和最惠国税率。普通关税是相对于优惠关税而言的,它的税率高于优惠关税税率,适用于从没有签订条约或协定或不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进口的商品最惠国税率适用最优惠的关税率,普通税率则没有这个优惠。世界上主要国家基本上都与中国签订了最惠国贸易协定,因此从那些国家进口到中国的货物都可以享受最惠国关税率。正常进口关税通常可分为最惠国税和普通税两种。最惠国税,适应于与该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普通税适用于与该国没有签订这种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最惠国税率比普通税率低,二者的差幅往往很大。通常情况下,正常进口关税指的是最惠国税。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 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 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 遇。条约中规定这种待遇的条文称“最惠国条款”。最惠国待遇可分为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有条件最惠国待遇两种。前者 指缔约国的一方现 在或将来给予第三国的一切优惠,应无条件地、无补偿 地、自动地适用于缔约国的另一方。后者指缔约国的一方现 在或将来给予 第三国的优惠,缔约国的另一方必须提供同样的补偿,才能享受。两种关税税率都是执行的,只是根据不同的货物,针对货物的不同来源,征收不同的关税。比如,如果是我国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国家来的货物,会执行优惠关税,而没有相关待遇的国家来的同样的货物,就会执行普通关税。差别在于税率,优惠关税会比较低,甚至低很多。优惠关税不是你可以从国内申请获得的,一般从我国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国家进口,或者是我国明文规定鼓励进口的商品,会有优惠关税,或者免税。定义:对来自特定受惠国的进口货物征收的低于普通税率的优惠税率关税。